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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廉医院】绥宁县人民医院召开2023年廉洁购销集体谈话会,助力清廉医院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严格规范医院各类购销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和营商环境,3月10日上午,绥宁县人民医院召开2023年廉洁购销集体谈话会议。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何庭贵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委书记刘文安主持会议,部分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及23家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供应商参会。


    会上,党委委员、副院长兼纪委书记龙运军和副院长肖娟分别就设备耗材购销领域规范、廉洁及购销过程中的质量、供应商管理提出了相关措施及工作要求。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何庭贵在讲话中强调,廉洁购销行为是一项民生工程,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行风建设、强化医德医风,促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必要举措,也是医院健康稳定发展的长远大计。就如何构建干净、纯洁的医商关系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坚守商业道德。购销双方要严格遵守医商的廉政界限,恪守商业道德、遵守职业规范,踏实干净诚信做事。二是要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购销是合作的基础,购销双方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把亲疏与远近界定清楚,一起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三是要担当社会责任。各供应商要认真履约践诺,扎实履行双方合约议定的内容,做到阳光供给,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诚信、廉洁的医疗服务环境。


    院党委书记刘文安详细阐述了当前医疗购销领域的反腐败形势,并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党的二十大强调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医商双方要认清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的反腐倡廉形势,树牢防腐拒腐意识,切实保障患者健康权益。二是要严守纪律。要守底线、讲政治,严格遵守医疗领域九项准则,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杜绝医疗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三是要加强监督。要加大监督力度,构建良好的“亲清”医商关系,形成防腐败的高压态势,让购销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群众满意的医疗环境,共同推动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参会供应商代表现场签订了《廉洁购销承诺书》。

    此次会议是绥宁县人民医院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积极落实廉洁从业行动要求、全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营造购销领域的清正廉洁氛围,有效预防商业贿赂,实现廉洁行医,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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