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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规范用药很多药有“双重身份”

     

    电影中常有角色拥有双重身份,在不同的环境下性格各异。其实,在药物家族里,很多非处方药,如布洛芬、三黄片等也有“双重身份”——它们有时还可能是处方药。

    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这其中也包含了一层意思,即使成分相同,规格和适应症不同,也可能出现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差异,这些药又被俗称为“双跨药”。

    同一种药物成分既可能制成非处方药,也可能是处方药,它们有何区别?我们以布洛芬为例,说明一下。适应症不同。作为非处方药的布洛芬,用于退热和缓解轻度到中度的疼痛,如肌肉痛、头痛、牙痛、痛经等。而用于缓解类风湿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等慢性关节炎疼痛时,它被定为处方药。

    使用的时间限制不同。非处方药布洛芬一般不建议长期使用。如果用于退热3天、止痛5天后,仍没有明显效果,不应再继续自行用药,而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布洛芬作为处方药时,由于多用于缓解慢性关节疼痛,允许在医生的指导下长期使用,但应随时观察症状,如发现明显异常,应遵医嘱调整用药方案。

    剂型和用量不同。非处方的布洛芬口服剂型每粒多为100-200毫克,每日的最大用量一般不超过800毫克。处方药布洛芬有缓释制剂、软胶囊、口崩片、干混悬剂等剂型,每日最大剂量可达2400毫克。这不仅与疾病的治疗需要有关,还因为处方药都需要经过医生的指导,在开药时对于用法、用量能准确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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